他心里是很雀跃的。
因为这就意味着,他即将拥有异能了!
比起做一个普通人,林笙还是更向往做个“超人”。
但这中间却也有些小插曲。
临出发之前,霍江清破天荒的叮嘱了他好几次,让他把防护衣穿的厚一点,再厚一点,甚至还亲自盯着他穿了一层又一层。
林笙知道他的意思。
现在的他,已经对林笙产生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,可是这种感情还没有胜过他的野心,所以在两者权衡之下,他还是会选择将林笙抛弃。
可是他不安,他迷茫,在潜意识里,他已经希望林笙不要出事。所以为了给自己开脱,他要一遍一遍的提醒林笙做好防护措施,他希望这件事情可以两全——
既能抓到丧尸,林笙也并不会因此丧命。
但其实,他想要直接换一个人。
以前觉得林笙是他最忠实的宠物,这么艰巨且伟大的任务,他当然会交给他的宠物来做,对宠物来说,为主人牺牲,应该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才对?
但这种观念存在于以前,却消失于现在。
宠物,还是陪在主人身边比较好。
所以林笙,还是暂时留着比较好。
可是霍江清又想亲自抓住一只丧尸,也就意味着,如果要让林笙以后留在他的身边,这次出城,他就要让林笙离自己远一点。
现在远一点,或是以后远一点,他应该选择哪一种?
他哪种都不选。
“从来没有见过,有人出城会穿四层防护衣。”
林笙看着自己圆滚滚的身子,一路上都在抱怨。
“太瘦了,穿的胖一点,丧尸也会有食欲。”
看着霍江清笑的贼兮兮的模样,林笙狠狠瞪了他一眼。
“怪不得霍大城主穿的这么少,原来是不想吸引丧尸的注意。”
林笙阴阳怪气了一句,紧接着便要拉开自己的衣服。
手腕被男人攥住。
“做什么?”
“脱给你,我们平衡一下。”
“我不需要。”
被丧尸咬过的人会产生免疫功能,只是这种免疫并非永久性的,因人而异。有些人能免疫三到五年,有些人却只能维持一两个月。
而这种免疫,光靠提取血液检查是没用的,非得再被丧尸咬一次才能得到验证。
“你这么有把握?”
霍江清但笑不语,疯子做事不需要任何理由。
城外的气氛与城内相差甚远,曾经人来人往、繁荣喧闹的街道上,现在已是满目苍夷、一片狼藉,各式各样的汽车横七竖八的塞满了整条街道,有的冲进了商店,有的卡在了墙里,各样的灯杆早已被扭曲的不成样子,随街的商店里早已没了生气,街道上堆满了垃圾和尸体,一片狼藉,种种衣衫褴褛,形色怪异的尸体在马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,身上早已没有一处完好的肌肤。
成群的丧尸在街头毫无目标、姿势怪异地行走,如行尸走肉一般。地面上一具早已倒下的尸体缓缓地扭曲着挣扎起来,喉咙里发出卡了痰般的低吼声,用死鱼肚子般的灰白眼睛盯着前方,并伸出只有一只被血染红的残缺手臂摇摇晃晃地向着前方走去。
林笙和霍江清坐在车上,就从这样残破不堪恐怖至极的氛围中穿过。
他们二人都坐在汽车后座,司机不敢有任何停留,一直以不快不慢的速度匀速行驶着。
几只正在大快朵颐的丧尸看见这俩外来物,全都猛的擡起头,林笙满脸全是粘稠的血液,一张快要扯到后腮的大嘴,满口向外呲着的牙齿上还挂着一小截没有吃完的肠子,尚有几滴血液从肠子上滴下来,白色的背心已经糊满了血浆,只有肩膀的吊带还能看出原来的白色。